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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执行减排措施 唐山两公司负责人被拘

发布时间:2023-10-03 04:36浏览次数:

  据生态唐山微发布消息,大气污染攻坚战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移送拘留、失信计分“黑名单”等手段,形成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强大惩处合力。现对检查发现的2起典型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10月2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唐山鑫盛玻璃钢采光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未执行2020年10月19日唐山市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7万元罚款处罚,并于10月26日依法将案件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唐山市公安局丰润区分局对该公司生产负责人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1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执法人员对玉田县窝洛沽镇康馨汇宝棕丝制品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未执行2020年11月9日唐山市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针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6万元罚款处罚,并于11月13日依法将案件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玉田县公安局对该厂负责人赵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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