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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M4

发布时间:2023-09-30 21:57浏览次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通告指出:申请人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注册及化学原料药申请,应按照现行版《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格式编号及项目顺序整理并提交申报资料,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M4包含了药品全生命周期内,安全性信息、有效性信息和质量可控性方面的研究信息,按照粒度文件持续更新,保证了可溯源性和完整性。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6号),为推进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制定工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M4模块一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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