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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27 19:39浏览次数: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13,238,773.91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别较2019年未发生重大变化,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道岔业务、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等板块。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第一”乃至“世界第一”。2020年,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中铁工业控疫情、抓复工、赶进度,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再创新高,各项主要指标均创出了历史最好水平。

  习总于2020年4月22日在西安考察时指出:“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从2020年的国内宏观政策来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并强调要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提出了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目前存在的突出短板,另一方面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底及2021年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国铁集团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对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开展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全面做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以及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受上述利好政策影响,预计2021年及未来一个时期,铁路、公路、城轨、市政、地下管廊、地下空间等行业的市场空间将持续加大,公司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研发制造的隧道掘进机、隧道机械化专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桥梁等产品将得到更多应用。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是指公司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的高端工程机械装备,包括隧道施工领域的产品及相关服务业务、工程施工机械产品。

  公司是专业从事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和综合服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年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国隧道掘进机产品的自主化和智能化步伐,横向形成了“大”“小”“异”不同断面以及土压、泥水、硬岩等不同适应性的全系列隧道掘进机,全面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公路、矿山、能源、水利水电等诸多领域,纵向拓展了设计研发、新机制造、旧机再制造、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机况评估、操作培训、技能鉴定等于一身的产业链条,为全国乃至世界提供地下空间开发综合解决方案。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市场占有率已连续九年保持国内第一,在2017-2020连续四年保持产销量世界第一。隧道施工装备相关服务方面,公司主要主要从事装备管理及研发服务、施工技术服务、信息化技术服务等,建立了全行业最大的掘进机租赁平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的方式智能收集分析掘进数据,已完成782台盾构机入库,极大地提升了盾构机的合理调配和租赁效率。

  应用领域方面,隧道掘进机应用正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逐步向铁路、水利水电、公路、市政、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能源等领域扩展,应用的市场范围越来越大,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将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轨道交通领域: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共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公里),再创历史新高,25个城市新城轨交通线路(段)投运,共新增运营线条,新开延伸段或后通段20段;2020年国家发改委批复徐州、合肥、济南、宁波4市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批线公里,另有厦门、深圳、福州、南昌4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方案获批,新增线公里的城轨交通线路均为地铁制式。此外,上海、广州、重庆等地规划了在未来几年内规模较大的轨道交通运营和在建里程,预计未来隧道掘进机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中标杭州机场快线号线等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这一传统市场的优势地位。

  铁路建设领域:随着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陆续启动,面对复杂施工环境,TBM及大直径盾构机及隧道施工专用设备等“极端装备”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下线米的泥水、土压双模盾构机“紫瑞号”,将应用于新建成都至蒲江铁路站前工程CPZQ-1标段。

  水利水电领域:随着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范围内调水及区域调水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逐渐增多,隧道掘进机在引水通道的应用正在持续增加;据统计,2020年我国共开工建设45项重大水利工程。报告期内,中铁工业隧道掘进机及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在水利市场取得较好业绩,成功中标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29台隧道掘进机订单,在该项目的中标率超过60%;中标安阳南水北调工程、滇中引水红河段工程、新济洲引水工程等项目;自主研制的我国最大直径9.83米敞开式硬岩掘进机下线并在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成功始发,再次刷新了国产硬岩隧道掘进机直径纪录。

  市政、公路、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能源等领域:在城镇建设大潮中,大直径盾构机/TBM应用日趋增加,同时随着新型机械化暗挖工法的推广,预计异形断面盾构需求也将增多。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签约世界最大矩形硬岩掘进机(宽10.4米×高7.55米)项目,将应用于重庆下穿快速路隧道;下线世界最大断面矩形盾构机(宽14.82米×高9.446米),标志着我国矩形盾构设计制造技术再次刷新世界纪录;下线米级矿用超小转弯半径TBM,这是公司为贵州省煤矿工程量身打造的又一利器,对于促进我国煤矿巷道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地下空间领域,公司为深圳地铁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了方案服务,并在联合经营、立体经营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功签订广州地铁顶管施工项目。

  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市场方面:公司以三臂凿岩台车、重型悬臂掘进机、湿喷台车、拱架安装机、门架式支护台车、防水板铺设台车、连续皮带机等开挖、支护、出渣设备为核心产品,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成套化、智能化装备及全方位的综合服务。随着我国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劳动力结构变化、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趋势逐步显现。2020年,公司隧道施工专用设备迎来“爆发期”,悬臂掘进机、湿喷台车等产品订单在引水工程、铁路、公路和能源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订单台数较2019年增长102%。

  公司始终保持着在铁路施工搬提运架铺设备研制方面的龙头地位,代表着国内高速铁路施工装备研制技术的最高水平,其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0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19亿元,开通了京雄(北京-雄安)城际、银西(银川-西安)高铁、郑太(郑州-太原)高铁、格库(格尔木-库尔勒)铁路等新线月,国铁集团发布了《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现代化铁路网率先建成,全国铁路网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7万公里左右,20万人口以上城市实现铁路覆盖,其中5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通达,全国1、2、3小时高铁出行圈和全国1、2、3天快货物流圈全面形成。2021年1月召开的国铁集团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在今年扎实推进川藏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全面完成铁路投资任务,投产新线公里左右。因此,国内铁路建设仍有较大空间,铁路施工设备的市场需求将会持续增长。 在“十四五”期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市政、交通建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公司生产的铁路、公路施工设备的市场需求将会实现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制的1000吨高铁箱梁运架施工装备成功完成了世界首条规模化应用40米跨度预制箱梁的高速铁路——郑济(郑州-济南)高铁的梁段架设任务;500吨级提梁机成功应用于南沿江城际铁路项目,解决了常规设备架梁高度限制的难题,并搭载智能化信息采集装置,实现了对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实时记录和溯源;80吨单臂架全回转式起重机成功应用于郑济(郑州-济南)铁路黄河大桥项目,实现了设备自身起升、变幅、全回转、三角架折叠、整机前移和锚固等功能;CCPG500型长钢轨铺轨机组成功应用于国内在建最北高寒铁路牡佳(牡丹江-佳木斯)高铁建设,具有施工效率高、布枕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ZTZ90-120型多功能钻机系列、隧道高湿粉尘干式除尘设备、移动式砂石料生产系统等相关产品,为极端工程环境隧道施工提供了技术储备与装备支撑。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是指公司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道岔业务和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

  公司是我国最早、全球最大的道岔制造企业,业务范围包括道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系统集成、售后服务,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线路轨道系统和工务器材供应商。在道岔业务领域涵盖了高中低速、各种轨型和类型的铁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等道岔产品。公司在技术壁垒较高的高速道岔(250公里/小时以上)业务市场占有率约55%,重载道岔市场占有率 50%以上,推动了我国铁路的每一次大提速;城轨交通业务领域市场占有率约为60%-70%。

  在国内市场方面,我国道岔市场集中度高,格局稳定;除了国铁集团仍将持续推进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之外,地方资本正不断投入城际铁路市场,加之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迅速发展,道岔产品仍将具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国际市场方面,依托 “一带一路”沿线高铁项目的推进、全球既有铁路线路的维保升级及高铁的推广应用,道岔特别是高速道岔需求预计将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中铁工业通过加大营销力度,探索产品组合营销、产业链营销、新线工程打包营销等新模式,签署了新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中川机场至武威段、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工程、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京唐(北京-唐山)城际铁路、京滨(北京-天津滨海新区)城际铁路等重点项目道岔产品订单。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轨道交通”,攻克了中低速、高速磁浮道岔关键技术,成功研制了世界第一组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道岔,为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试验线以及商业运营线建设提供了技术储备。

  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主要以制造、安装各类大型桥梁钢结构为主,是我国钢桥梁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在大型钢结构桥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公司同时还包括部分工业厂房、车站、展馆等建筑钢结构业务。

  近年来,依托行业利好政策以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公司桥梁钢结构市场总体趋势向好。报告期内,中铁工业在保持传统跨江跨河的桥梁钢结构业务的优势地位外,积极扩展新兴市场,成功签订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桥梁钢结构制造及安装、深海高速改扩建深汕西钢箱梁制造、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扩建工程等多项高速公路钢梁项目;在海外中标澳门澳氹第四条跨海大桥设计连建造工程钢结构项目。

  未来,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以及钢结构在建设领域应用日趋广泛,预计将有更大的市场空间。面对未来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的持续向好趋势,公司一方面将开展高强度耐候钢材料及焊接工艺研发,推动桥梁向高强、减重、大跨方向发展,拓展钢桥梁应用范围,另一方面正在积极探索研究通过工厂化、模块化加工制造推动钢桥梁向装配式方向发展,有效缩短施工工期,实现绿色文明施工。

  在国家“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政策指引下,扩大内需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主要方式,同时在“交通强国建设”战略指引下,随着国内“123”小时交通网的逐步推进实施,国内轨道交通建设有望持续提升,众多中小城市的公共交通建设有望取得突破,以跨座式单轨、悬挂式单轨、中低速磁浮等制式为主的中低运量交通新产业将整体由市场培育期转入快速增长期,行业整体处于蓝海市场状态。

  公司在新型轨道交通领域方面,先后研制出悬挂式单轨、跨座式单轨、中低速磁悬浮和新型有轨电车等四种“新时代号”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在武汉、合肥建成了两条车辆试验线。具备了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及钢结构轨道梁、柱和道岔的自主设计、生产制造和安装服务能力。目前,已成功中标悬挂式单轨项目和磁悬浮轨道交通项目,公司保持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不断完善技术和工艺,以高品质、多元化的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以来,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到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的变化,环保市场具有相当高的热度和发展潜力。

  公司以环境产业投资为引领、环保项目建设运营为基础、环境装备集成制造为主业、高端环保新技术产品创新开发和服务为引擎构建了“3+1”四大业务板块,业务涉及水处理综合环境服务、土壤修复、固废处置、工业烟气治理、环境咨询、设备制造、环境检测等环保全领域,覆盖集“研发、咨询、设计、制造、运营、投融资”于一体的完整的环保产业链。目前公司已拥有7项资质和2项运营服务证书,拥有授权专利53项,形成了6项核心技术及工艺包。特别是2020年,渣土处理技术及装备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首批先进适用技术,“隧道废水处理装备”入选工信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报告期内,中标成都市郫都区污水处理服务项目、西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再生水提标改造项目、湘潭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等项目,新签合同额取得较大突破,推进实现“绿色中铁”品牌目标。

  19工业Y1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第一个付息日是2020年11月21日,已按时付息。下一付息日为2021年11月21日。

  20工业Y1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第一个付息日为2021年12月4日。

  2019年11月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出具了评级报告,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2020年5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2020年10月3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出具了评级报告,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中诚信国际将在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和债券存续期内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公司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别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 服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工程施工机械业务、道岔业务、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四个业务板块。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产品特点,创新商业模式,经营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继续保持核心竞争优势,行业领先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贯彻习总“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新环境下的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持续保持在传统地铁、水利等领域的优势地位,并不断推动拓展隧道掘进机应用领域。 2020年在能源领域和地下空间领域取得了新突破,先后中标桐柏金矿、禹州铝矿、湖北麻坪磷矿、山西临汾矿山井巷及山东招金矿业TBM项目;为深圳地铁科技创新项目提供方案服务,并在联合经营、立体经营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功签订广州地铁顶管施工项目。

  2020年公司生产隧道施工装备241台(其中盾构机/TBM新机124台),公司自主研制的执行欧洲标准直径13.46米的(中铁797号)泥水平衡盾构机,应用于波兰隧道建设;研制的直径15.08米的世界最大直径硬岩掘进机(中铁859号)远赴重洋,用于格鲁吉亚隧道建设;自主研制的直径13.46米的大直径泥水平衡盾构机(中铁759号)应用于杭州天目山项目,是为该项目量身定制的大直径泥水平衡盾构机;自主研制的最大直径敞开式硬岩掘进机—“云岭号”顺利始发步进,应用于滇中引水工程,标志着该工程建设即将迎来快速施工阶段;签约自主研制的世界最大矩形硬岩盾构机(宽10.4米×高7.55米),将应用于重庆下穿快速路隧道项目;自主研制的直径15.8米的超大直径泥水平衡盾构机“春风号”应用于深圳春风隧道项目;自主研制的直径13.46米的大直径泥水平衡盾构机(中铁788号)应用于杭州环城北路-天目山路项目;研制的中铁820号盾构机应用于广州地铁七号线,是国内首台集“泥水、土压、硬岩于一体的三模盾构机。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自身技术研发优势,加强与铁路施工企业的合作,积极研制适应性更强、效率更高的工程施工机械,并探索和发展铁路搬提运架设备工程服务租赁产业、大力开拓包括海洋工程装备在内的新产业,不断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用技术拓展企业的盈利点。报告期内,公司中标600吨绕桩吊机,该设备将装配于西伯瀚公司铧景号海上作业平台,主要承担海上风力发电机吊装工作。公司目前储备了4500吨级全回转船用起重机技术,并先后研制出50吨应急减载船起重机、800吨全回转平台海工吊机、“华纳号”海上风电安装平台的升降机构,研发了DCM打桩船桩架系统,在海洋工程装备市场逐渐站稳脚跟。

  2020年公司生产工程施工机械133台(其中提运架设备27台、起重机械42台),公司自主研发的JQ1300架桥机,填补了国内跨海大桥成套施工设备的空白,该机械应用于杭州湾地区环线吨箱梁租赁施工业务和宁波慈溪杭甬复线年度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奖特等奖”;自主研制的JQDS900箱梁架桥机,应用于贵南(贵阳-南宁)高铁900吨级箱梁的架设项目。

  报告期内,中铁工业继续深耕铁路市场,加大与国铁集团所属地方铁路局集团的合作,占据市场主导地位,通过雄厚的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提高市场份额,并依托优质服务发掘潜在市场,依托重点客户滚动经营。依靠可靠的产品质量、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优质的服务理念赢得客户的信任,中标潍莱(潍坊-莱西)高铁、蒙华(蒙西-华中)铁路等项目新增道岔和备品备件项目。

  2020年公司生产道岔23919个/组。承揽了孟加拉帕德玛大桥铁路连接线项目道岔、岔枕项目;新签了京津冀高速城际铁路高速道岔及普速道岔、嘉兴有轨电车全线路道岔等项目订单。

  报告期内,依托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行业的龙头地位,公司主动筛选项目,对项目设定投标底线,不断提高中标质量,公司钢桥梁业务实现了快速、优质发展,中标了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扩建工程等优质项目。

  2020年公司完成钢结构制造与安装122.3万吨。公司承制的孟加拉帕德玛大桥项目是首个采用欧洲标准的全焊结构、超厚板、公铁两用钢桁梁桥,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交通支点工程,是孟加拉国目前规模最大的造桥工程;承建的济南凤凰路黄河大桥,是黄河上最宽大桥,其桥梁跨径及梁宽均居同类型桥梁世界之最;承制的都安高速云雾大桥,主塔设计为折H型钢筋混凝土结构,目前在折H型索塔高度中居世界第一,是目前为止贵州公路历史上投资最大的项目;承建的沪杭甬1标项目是亚运会重点保障工程;参建的珠海市洪鹤大桥,是世界首座大跨度双塔双索面叠合梁串联斜拉桥,是珠海建立的第二条连接东西区域的跨海通道,也是港珠澳大桥连接粤西地区的一条跨海通道;承建的洪奇沥特大桥是目前国内跨径最大的钢桁梁柔性拱结构桥梁,同时也是亚洲同类型最大跨度桥梁;承建的峰林特大桥是国内山区首座大跨径钢混叠合梁悬索桥,是兴义环城高速重点控制性工程;承接的济宁大道跨京杭大运河桥是目前国内最大跨度采用桥面吊机悬臂吊装无拉索变截面钢箱梁桥;参建的青山长江大桥项目拥有世界最高A字塔,是世界跨度最大双塔钢箱及钢箱结合梁斜拉桥;参建的川南城际铁路临港长江大桥属全线重点控制性工程采用全国首创的公铁平层设计——“四线铁路六车道公路”,大桥建成后将成为我国首座公路与高铁同层布置的钢箱梁斜拉桥,也是世界跨度最大的公铁同层两用钢箱梁斜拉桥和世界桥面宽度最大的公铁两用桥;承建的浦仪公路西段工程跨江大桥是目前国内最宽的独柱钢塔跨江特大桥,也是目前国内首座中央独柱形钢塔。

  财政部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0年12月11日发布)(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本集团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请参见报告附注五(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2%,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受所属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趋势的影响,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综合考虑保障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兼顾投资者长短期利益,制定该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74,281,344.03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分红279,915,500.09元,加上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70,363,099.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036,309.95元,计提可续期公司债券2020年利息66,460,616.44元后,母公司2020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61,232,017.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13,238,773.91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25,955,358.7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561,232,017.06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313,238,773.9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的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需要授予客户一定商业信用维持竞争优势,加之疫情影响及“降杠杆、减负债”背景下,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较大,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91,810,753.1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5,955,358.79元。公司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公司提出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受主项产品商业模式转变的影响,租赁资产投资资金需求加大。受产业链上游企业盾构机保有量增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受限等影响,盾构机市场逐渐由买卖模式向租赁模式转变,预计未来三年,盾构市场租赁需求占比将超过70%。为顺应市场快速变化,巩固公司既有产业竞争力,公司须加大资本性投入,在利用租赁业务抢占市场实现“以租促售”的同时,加速推进产业转型。

  2.推动新兴产业板块项目落地资金需求。为打造公司未来发展的新引擎,公司正积极稳妥推进已经决策的相关战略投资,推动跨座式单轨车辆、悬挂式单轨车辆等新兴业务的项目落地,相关投资项目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3.研发费用投入资金需求。为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升级,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盾构机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等研发项目,2021年预计研发投入资金需求12.5亿元。

  4.预计并购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作用,强化对产业上下游整合,增强企业长期发展能力,公司正积极开展并购重组等业务的探索,并购项目资金需求增大。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需要授予客户一定商业信用维持竞争优势,加之疫情影响及“降杠杆、减负债”背景下,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较大,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以及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公司董事会提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13,238,773.91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2%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亦符合公司制定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建筑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0家。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服务,具有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欣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蕾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欣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与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金额一致。

  (一)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提供租赁及其他服务、金融服务等,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1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其中关联委员邓元发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元发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进行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注:由于2020年末公司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回款较集中,特别是在年末最后两个工作日货币资金规模陡然增加,导致2020年末公司在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存款高于双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最高存款限额及公司2020年度在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的最高存款余额,2021年1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超额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车辆和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维修、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汽车(含小轿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工为中国中铁的控股股东,中国中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为中铁工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铁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铁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中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中国中铁《2019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5,618,592.7万元、净资产为28,349,635.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844,034.6万元、净利润2,537,826.8万元;根据中国中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国中铁总资产为120,842,994.7万元、净资产为23,383,090.5万元,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68,653,101.4万元、净利润1,940,150.4万元(202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9.1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中铁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国中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铁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891,064.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42,105.0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2,146.7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2,616.2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工和中国中铁合计持有中铁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铁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铁财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根据国家定额单价执行,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产品和服务销售,主要是因为公司钢结构、道岔、盾构机等产品和服务,客户群主要为基建类建筑企业,而公司关联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利用自身产品优势积极与关联方开展业务,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提高经营业绩,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均为市场行为,价格公允,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均为市场行为,价格公允,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4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16,351,118股新股募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实际已经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8,548,89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5.8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999,985.75元,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上述资金已到账;其中,计入股本378,548,895元,剩余资金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171号验资报告。

  2017年7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4.51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年7月8日公告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3,402.25万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384,947.2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8,455.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0,850.89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3,253.14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于2017年1月修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放于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7年4月18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7年4月27日分别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东四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先后于2018年6月25日及2019年4月29日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2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再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已更名为中铁工程装备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8年7月24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隧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9年4月29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出具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铁工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3: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主要是开展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整机设计、刀盘刀具、动力驱动与推进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的研发;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主要是开展高端工程机械装备(特别是以盾构/TBM为代表的大型隧道掘进机装备)再制造主要工艺特点及关键技术研发、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和旧件物流体系建立、再制造商品销售网络构建、再制造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以及再制造产业化中心建设等工作;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在生产基地基础上配合新型重载高锰钢辙叉的研发,致力于提高重载道岔关键零部件使用寿命的生产技术方法和相关技术改进;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旨在提高上市公司在工程建设施工装备研发领域的综合研发实力;上述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该等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收益。

  注4:本公司未承诺超大直径系列盾构/TBM研发项目、高端装备再制造中心项目、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科技创新研发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预计效益,因此不适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振国主持,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余赞,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九桥云南分公司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合作,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重工与吉林交通公司、中铁北方吉林公司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合作,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卓普周,纪委陈立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余赞,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装备与黄河设计院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装备”)与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华源地下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亿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其中中铁装备持股比例为50%,首期出资500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重工与吉林交通公司、中铁北方吉林公司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重工”)与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北方吉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铁工业北方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亿元,首期出资5000万元,其中中铁重工持股45%,首期出资2250万元。由于董事邓元发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九江检测公司并入中铁九桥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九江中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重组并入公司子公司中铁九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桥”),成为中铁九桥全资子公司。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1.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4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13,238,773.91元;2.以现金进行分红,并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A股分红事宜;3.按照财税[2018]85号文、财税[2015]101号文、国税函[2009]47号文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4.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决定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5.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1-01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董事邓元发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1-01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及总额256,000.00万元,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1-014)。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015)。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在招商银行、上海银行等八家金融机构办理各类信贷业务的议案》。同意:1.同意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八家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项下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信贷证明、资产证券化等银行授信范围内允许办理的各类信贷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品种及期限以各银行实际审定结果为准,具体信贷业务及金额将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求来确定。2.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使用公司在招商银行、财务公司、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等四家金融机构办理的授信额度。3.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山桥退还部分产业园协议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以10万元/亩协议地价退还337.962亩山桥产业园协议用地。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宝桥移交中铁宝工职工医院部分土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不低于评估价格29.2627万元向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移交中铁宝工职工医院995.33㎡土地。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九桥喷涂智能化及环保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九桥有限公司实施喷涂智能化及环保改造项目,总投资不超过9,000万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市征收中铁重工北洋桥路、铁机路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重工以不低于经测算4,815.98万元的资产征收补偿金额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北洋桥路、铁机路在征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九桥云南分公司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中铁九桥云南分公司在昆明市购置办公用房,投资额不超过2,624万元(不含装修费用)。由于董事邓元发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严格、有效管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统计并审核了公司各级单位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需求。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256,000.00万元,其中256,000万元担保额度均为票据、保函、授信等非融资性业务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上述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3)由于上述担保计划中指定的部分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将上述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和建筑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铁路道岔及配件、钢轨伸缩调节器、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铺设;铁路器材及线路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桥式起重机制造;门式起重机制造;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的安装、维修;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架桥机、造船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改造;工程机械、港口机械、铺架机械、高强度螺栓、紧固件的设计、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建材的销售;机械设备、房屋的租赁;货物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普通货运;水电费收缴;(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的服务;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98,971.66万元、负债总额565,342.03万元、银行总额2,900.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1,310.47万元、净资产为433,629.63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83,188.71万元、净利润为28,383.73万元。

  经营范围:钢桥梁、钢结构产品、铁路道岔铺设;桥式及门式起重机、紧固件、桥支座、铁路道岔、辙叉及配件、机车转车盘的设计、制造;经营企业生产产品及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钢结构工程;工程设备的出租;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与自产成套设备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承建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物运输、船舶配件设计、制造、技术咨询;高锰钢铸件、钢桥梁的维护及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与铺设;物资交易;钢轨伸缩调节器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14,806万元、负债总额473,679万元、银行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3,704万元、净资产为441,127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51,194万元、净利润为53,061万元。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隧道、建筑、港口、站场、市政工程的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研究与设计、制造、安装、检测;起重及运输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工业自动化、预应力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检测及信息服务;铁路、公路、隧道、建筑、港口、站场、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工程、园林绿化、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特种工程施工;船舶、集装箱及机电产品制造、修理;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保、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道岔、轨道梁及立柱的设计、制造、安装;轨道交通项目的总承包、建设、运营、维护及相关咨询服务;仓储服务;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停车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限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运输、住宿、餐饮、会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4,225.44万元、负债总额263,053.76万元、银行总额17,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61,115.32万元、净资产为71,171.68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0,432万元、净利润为5,11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50,469.93万元、负债总额817,510.62万元、银行总额6,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93,195.72万元、净资产为332,959.31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05,076.32万元、净利润为62,276.51万元。

  经营范围: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港口工程、市政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钢梁、钢结构、专用起重设备、工程机械、预应力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船舶修造、运输、施工(以上按资质证规定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建筑材料、钢结构产品检测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0,820.27万元、负债总额279,472.00万元、银行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7,806.50万元、净资产为41,348.27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80,163.87万元、净利润为9,071.15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设备监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及租赁;增值电信业务;检测服务;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调试、维修、再制造、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照明工程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服务;隧道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信息技术培训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网上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9,292.91万元、负债总额142,733.87万元、银行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5,220.4万元、净资产为56,559.04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0,110.69万元、净利润为12,601.91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的施工;膜材料、水处理剂、环保设备的生产;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环保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及运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生物生态水土环境研发与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农田修复;餐厨垃圾的运输及处理(限分支机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工程的设计、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限分支机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限分支机构);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发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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