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澳门沙金(中国)在线平台!

全国咨询热线

020-88888888

镇雄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出炉!

发布时间:2023-10-06 13:46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等规定,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等文件精神,县发改局会同县住建局按程序对镇雄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收费开展了定价工作,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包括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水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用水:1.20元∕立方米。包括工业、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三)特种用水:1.40元∕立方米。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镇雄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居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等。在集镇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地区,可通过“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协商确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020-888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