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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池盖板批发

发布时间:2023-10-07 02:26浏览次数:

  污水处理厂是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和其他工业有机废水的重要场所,也是环境保护和城市水污染防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量很大、成分复杂、性质各异,因此妥善处理污泥并合理处置利用。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多,由此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固废法》第39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污泥的处置进行科学和技术;支持有关单位和推广的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进程。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固废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分散式沼气池等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统一规划。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三大战役)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污泥处理的专门性规定和要求;《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来规范企业对于污泥的处理行为。《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2011-2020)》的通知》(国办发〔2011〕55号)进一步明确了到201基本形成覆盖主要行业和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目标任务。

  由此可见,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国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关键时期之一。为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2011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十二五

  专项发展规划的通知》。该规划提出了到201建成100个重点园区、20个示范工程、5个示范基地的目标任务。《通知》还强调指出:各地要把落实本地区实施方案作为实施三大战役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措施,以规划的顺利实施与完成目标的全面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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